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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零陵区石坝仔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EPC)”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于2025年08月01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现对该项目做出澄清及说明:
问1.本项目是否有预付款?若有,预付款总额为多少,扣回方式如何?
答:(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分1次支付给承包人。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100%,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 本项目对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方式如何约定?
答:(1)细化为: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付款申请的8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不低于80%)进行支付,其余20%作为工程结算暂扣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后,除按规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外,付清余款。
(2)补充:人工费用按月支付,承包人每月将人工费用报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后(将工程款中人工费用)单独支付。人工费用占工程款比例为20%。
(3)补充:“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签证的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人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内。
3. 本项目对质量保证金扣留比例、扣留方式、扣留时间及退还方式如何约定?
答:竣工结算经发包人相关审计部门审计通过后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审定金额的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 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 人按照合同的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4. 本项目对于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违约条款如何约定?
答:主要管理人员相关约 定: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采购负责人以及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技术人员包括设计师、建筑师、土木工程师、设备工程师、建造师等。应保证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兼任其它工程项目管理职务,每月在工地现场的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70%,否则将按每人每天人民币5000元/天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上述人员因其他事务需短期离开工地,应向发包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项目施工时,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有一人在场。
合同其它条款未尽事宜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变更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招标人:零陵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8月14日